因为说了三个字,缓刑变成实刑
这是一个真实案例,当事人因收购别人手机以粉饰遮盖犯法所冒犯被查察院提出公诉。查察院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,时明白奉告你知道这个手机是盗来的,你仍旧收购,组成了粉饰遮盖犯法所冒犯,以是给你量刑一年,缓刑两年,能不克不及接受。当事人接受后,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。
开庭时,法官问当事人在收购手机时,是否知道手机是偷盗来的。当事人答复不知道。此时性子就产生了变化。法官紧随着就会问你,你不知道的环境下,这个案件有可能不组成犯法,你是否还保持你如今的概念。当事人说确切不知道。
法官和公诉人说,被告不认罪,公诉人是否必要变革量刑建议。查察院又问当事人,你在查察院所说的是知道的,这种环境下你如今还要否定吗。当事人说我确切不知道。那么基于此,公诉人变革量刑意见为一年有期徒刑实刑。
由于依据粉饰、遮盖犯法所得的法律解释,组成此罪的条件前提在于,你知道或者是该当知道手机是偷盗来的。
由于在法庭上的三个字导致缓刑变实刑确切是不值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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